赣州拼团购房233群(51)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131人申请入群

赣州市国土局出台17条措施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 2018-04-28 09:02:01

来源: 搜狐焦点

分类: 政策法规


为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脱贫攻坚统揽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赣州市国土局以国土资源部定点扶贫赣州为契机,结合赣州实际,就用足用好用活国土资源政策,助推我市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出17条工作措施,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1.完善土地规划,保障脱贫攻坚项目用地。指导各县(市、区)将市级下达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向贫困乡镇重点倾斜,做到应保尽保。加快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将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在规划中布局到位,保障项目快速报批、快速落地,促进贫困乡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倾斜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单列下达赣州8个国定贫困县和3个罗霄山脉片区贫困县用地计划各600亩。对有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的贫困村,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做到应保尽保。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每年切块安排不少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下达总数的8%用于农民建房,保障农民建房用地需求,确保贫困群众住有所居。易地扶贫搬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按照省、市、县各承担50%、25%、25%的办法予以保障,确实不足的,从市级计划中予以安排。急需开工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用地可先行用地。

3.持续做好贫困地区灾毁园地开发。贫困地区要组织好宜耕灾毁果园的核查工作,摸清“黄龙病”等灾毁宜耕果园分布,建立分布台帐,制定开发计划。通过对灾毁园地的开发复垦,改善耕作条件,为果农转产、复产、增收致富奠定基础。

4.支持贫困地区有序进行土地开发。引导贫困地区农户借助土地流转等途径增加收益,推进开发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贫困农户收入。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纯收益全部返还贫困地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5.用好用足增减挂钩政策。结合“空心房”整治,优先安排贫困村尤其是深度贫困村增减挂钩指标,争取每个深度贫困村将10-20亩拆旧地块纳入增减挂钩立项范围。节余的增减挂建新指标,鼓励用于省内交易,对贫困村整理的建新指标,所获纯收益全部返还乡(镇)、村,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6.支持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组织对符合条件、适宜复垦开发利用的工矿废弃地进行调查摸底,加快对申报试点项目上报、审批。指导试点县认真组织试点项目实施,强化项目质量,拓展建设用地空间。

7.支持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贫困县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企业“退二进三”、迁址重建的,在用地选址、土地审批、用地规模与计划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的公共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用地。

8.用活乡村旅游项目用地,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全力支持各县重点旅游扶贫项目用地,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创新旅游用地供应模式,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用地,降低旅游用地成本。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业。

9.支持光伏产业项目用地。对使用荒山、荒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

10.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养老服务设施。依法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鼓励贫困村将未承包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11.扎实推进农村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贫困县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林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在此基础上,鼓励贫困县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林权流转等试点,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12.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优先指导贫困村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围绕美丽乡村建设,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提供有效途径,促进农村存量、闲置资源合理利用,提高农民收入。

13.优化农民建房管理方式。下放农民建房审批管理权限,规范宅基地审批、服务和监管,完善乡镇国土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实行合署办公、并联审批。引导农民建房有序开展,确保贫困群众住房安全。

14.积极支持25度以上坡耕地有序退出。积极支持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规划任务的县(市、区),推动落实退耕还林工作。对经林业部门验收的,指导督促相关县(市、区)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工作,积极争取部、省相应核减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时更新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库。

15.加大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指导各县(市、区)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排向贫困乡村倾斜。重点发展现代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

16.积极争取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资金支持。加强与部、省工作对接,进一步跟踪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资金,扎实做好重大工程项目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促进项目布局向贫困地区倾斜。

17.全力推进“空心房”整治。对拆除“空心房”收回的宅基地,加大整治力度,打造美丽乡村面貌;对已列入中国传统村落或历史文化名村和正在申报中国传统村落或历史文化名村的村庄,其保护区内适合修缮维护的“空心房”进行修缮维护,并结合乡村特色,鼓励和支持发展特色旅游产业,拓展农村第三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助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责任编辑: zengqianfei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